医保局发布工作重点文件,内容涉及医保统一、医保支付改革、带量采购等政策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7月8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做好医保支付管理、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分析等方面的最新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工作重点一:促进医保制度规范统一


为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增强医保制度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要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统筹地区制度框架统一,40%统筹地区完成清单外政策的清理规范。


《通知》提出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包括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规范决策权限,推进医疗保障制度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推动实现全国用药范围基本统一,逐步规范统一省内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政策。


三是稳步推进省级统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可以分类序贯推进。


四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各省落实待遇清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工作重点二:完善医保支付


《通知》在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方面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实做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


二是规范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管理。


三是扎实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探索推进门诊和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


工作重点三:再次强调带量采购“350”目标


目前,第六批国采已经实现全国落地,第七批国采也将于7月12日开标。


《通知》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统筹协调开展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采。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


二是提升完善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强化绩效评价。


三是稳妥有序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四是启动医药价格监测工程,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


早在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就明确要求,要继续扩大药品和耗材集采范围,力争每个省份“国家和地方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


据统计,此前开展的六批七轮国家集采的中标药品数量为234个,且国内的药品集采省级联盟数量已达20个以上。


工作重点四:加强基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通知》强调,2022年要继续强化基金监管和绩效管理:


一是加快建设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


二是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完善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格局。


四是做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基金收支预测分析,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


此外,《通知》还在合理提高筹资标准、巩固提升待遇水平、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健全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新要求,以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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