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加成与全国集采背景下,某医院强行二次议价提高扣率公然违规,这是谁给你的勇气?

作者Dr.2,珍立拍股份公司董事长     

       

2019年12月中旬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向医药公司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通知》,该《通知》下附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予以增加扣率及淘汰药品目录表,扣率为明扣,直接在药品采购环节中开票体现。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决定予以增加扣率及淘汰的药品目录表涉及多个品类和多个药品,扣率从6个点增加10个点或者15个点,这里是截图部分。



县医院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增加药品扣率。该医院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置国家集采与医改政策不顾吗?


《通知》里提到,该县医院基本药物占比现状是,基药品规45%,基药金额占比34.7% ,距离现行的标准金额40%,还未达标。鉴于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1、非基药及备案药品不采购(急抢救药品除外);

2、现有品种中,无特殊临床需要的非基药品种,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逐步淘汰;

3、一些没有淘汰的品种要增加扣率。


如果医药公司对扣率有异议怎么办呢,是不是就直接被淘汰了?如果这样,医药公司很可能因为没有办法,只好默默接受提高扣率,或者不接受返点被停药。


这样看来,医院是否淘汰药品主要的依据就是药品扣率而不是临床需要,这与单位利用权力公开索贿有什么本质区别?这样做是合法合理吗?


其次,医院向医药公司明示要增加扣率,实际就是在和医药公司二次议价,也就是在国家医药采购体系下独自建立自己的另一套标准,实行二次定价。


这与国家对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政策相违背,相当于以后国家招标与集采订的价格作废,到我这个山头再收一遍买路钱喽?


在2015年初,湖南就已经全面取消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2015年底,长沙市城区首批20家部省市属大型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实零差率销售药品。


2016年4月,湖南省发布《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到2016年底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6年1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要求所有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为什么在三声五令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下,医院仍让强硬的要二次议价?因为药品零加成医院盈利困难,在医院逐利性的驱动下,二次议价将成为医院弥补亏损重要武器。


表面上,二次议价提高扣率或许可以解决医院一部分经济困难,但是这使得公立医院再度通过药品赚取差额利润,无法根本杜绝医药回扣,与医改大方针不符,换句话说零差率零加成事实上被作废了,如果全国大部分医院都如此执行的话,那国家政策岂不是变成笑话?


其实最终加成的钱还是老百姓出,因为可以更换品种,让一批空间大的产品进入,劣币驱逐良币!


而且,对于药企来说,本就在招标平台经历了一次价格搏杀,现在又被医院要求二次议价,挤去利润空间也让企业陷入无利可图境地或者就必须报价事实提高,再准备被二次议价,那么招标与集采的权威性何在?


而且,实施二次议价会让全国人民对招标平台的议价能力产生担心和质疑,因为药品零加成宣传的是医院不再通过药品获益。这种担心最终将伤害有关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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