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还对康美药业的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15条,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作出不予受理相关申请的决定。
这意味着IPO中,会计事务所为正中珠江的企业,上市进程都可能被拖累。在审项目中,目前在IPO排队企业中,共有58家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正中珠江。在剔除审核状态为“终止审查”和“辅导备案登记受理”及2016年以前公司外,仍有23家公司可能被拖累上市进度。包括了2019年5月才递交IPO申报的金源照明、周六福,还有2018年下半年递交上市申请的浩洋电子、九丰能源、久量股份等公司。另外科创板也有几家企业涉及其中。
一旦监管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做出正式处罚,如果确认对造假负有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券商等中介都难逃法律责任。作为康美药业IPO、历次定增、发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很难把自己摘干净。
同样,券商中介机构也要承担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实际,最近几年来,中介机构因未勤勉尽责,被监管处罚后,遭到投资者索赔的例子屡见不鲜。除了罚款以外,情节严重的中介、保荐人等中介结构,直接责任人、保荐机构,可能都会被吊销职业资格。
根据《证券法》第223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证券服务机构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该等处罚严厉程度有时候常常远高于上市公司,甚至是对相关上市公司处以罚款的10~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