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网上诸多争议,但我们从来坚信网售处方药必然放开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网售处方药该不该放开?如果开放要掌握什么尺度?一些老生常谈的不成熟的体制问题能不能成为限制处方药流通的原因?禁止网售会不会阻碍医药创新挫伤发展?...... 这几年国家政策对网售处方药的走势控制一直在“松绑”和“收紧”中徘徊。

尽管网上诸多争议,但我们从来坚信网售处方药必然放开。整个互联网医药蓬勃发展,正是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创造和更好的服务来促进社会的进步,这也是每个行业发展的核心,国家宏观政策必将顺应这个潮流。

很多既得利益者,顽固的行业管理者经常指手画脚,认为条件不具备,监管体系不完善,存在不可控风险等等。实际上这些因素只存在于他们的脑海中和臆想里。相反网售处方药更容易实行分层管理,证据链认定和追溯核查,美国日本已实行多年且已经到了几千亿美金的规模也不见多大风险,反而线下药店造假卖药更难管理。

因此5月21日网传国家药监局拟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带来两个重大变化

1、单体药店也可以网售药品,不再限制医药连锁企业。事实上放开了市场准入,有人会说这样单体药店网售可能会通过第三方移动医疗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做载体实现,对小药店到了利好。其实我正好理解的相反,小药店有什么实力去做这件事,得不偿失。反而是互联网医疗平台或者相关企业只要收购一家单体药店就可以准入处方药网售市场,带来新机会。

2 、网售处方药必须连接互联网医院,通过规范诊疗行为来事实推进网售处方药业务增长。

回顾2017年11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指出,网络药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另外,《办法》还规定,“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2018年2月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又公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指出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征求意见》同时指出,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2018年5月21日,网传国家药监局拟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将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但应当具备与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信息实时共享、互联互通的条件,确保处方真实、可溯源。

一项改革的实施从想法意见,到真正落地要经过突破重重阻力,几经反复,近两年医药电商的市场规模正进入快速复合增长阶段,最终快速发展的市场和老百姓的需求,将会倒逼政策落地。我们碰到部分药企位居高层的管理者仍然固执地认为,网售处方药不会实行,水平堪忧啊!

那么药企就要开始筹备网售处方药,规模化DTP带来的业务变化,因为把药放上平台所能来的业务屈指可数,这需要配合医生端学术推广与患者教育体系构建,双管齐下迎接未来的大变化!

关于网售处方药的医生端学术推广与患者社区建设,可以与作者Dr.2交流联系(微信号:medicoo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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