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院长郝艳玲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不收取费用,且在出院时赠送每名住院人员400元药品或300元现金为由头,通过医托张秀招揽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辽阳慈济医院住院,并提供车辆接送。
二、配合住院人员进入医院后,慈济医院各个部门医务人员“联动”
1.根据住院人员口述疾病开出检查单
将配合住院人员送到慈济医院后,由张秀直接带至被告人蒋世华处办理住院手续,或自行到蒋世华(辽阳慈济医院内科主任)处提是张秀联系的患者,蒋世华按照住院人员口述疾病开出检查单。
2.伪造DR片、出具假报告单并伪造住院手续
被告人韩华东(辽阳慈济医院影像科负责拍摄DR片)和被告人郝春晖(韩华东的助手),在被告人郝艳玲的指使下,对不到场拍摄DR片的住院人员,使用已拍摄的他人DR片伪造片子及检查报告单,或者不拍摄DR片直接出具假报告单,直接返至蒋世华处伪造住院手续。
3.配合住院人员无需等待检查结果直接到床位住院,保证白天配合住院人员在床位
配合住院人员在韩华东、郝春晖等人处检查之后不需等待检查结果,直接到张秀为其安排好的床位住院,按照医院的要求住院7日或其他时长,白天在医院住院,17时之后可离院回家,次日8时30分之前回医院住院。
4.开具阴阳处方药单、制作假病历并配合打“阴阳药”
配合住院人员在院期间,为应付医保局等单位检查,慈济医院为住院患者开具阴阳处方药单,并制作假病历,每天为配合住院人员注射低价药,且用量极少,在医保报销系统中录入的处方单则为昂贵药物且使用量大。
5.将假处方送至医院收款处登录医保系统进行录入
两种处方单均由医院人员交至医院药局,药局工作人员按照实际用药处方单付药给护士站,被告人周迎秋(药局职工)根据假处方单划价(核算价格)后,送至医院收款处负责医保收款的工作人员处在医保系统上敲方录入。
6.给配合住院人员发放400元的药品或者300元现金
被告人李军洁(收款处职工)按照院长郝艳玲的安排,在配合住院人员出院时负责发放300元现金。被告人周迎秋(药局职工)按照院长郝艳玲的安排,在配合住院人员出院时负责发放价值400元的药品。对于400元药品或300元现金,配合住院人员出院时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