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支架集采落地配套文件发布:非中选产品的挂网价格也要合理调整,明确了对企业的预付比例和结算的时间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一个多月前,我国首次开展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市开标,在这次集采中,冠状动脉支架的均价从13000元下降到700元钱左右,降幅达到了93%。这个价格在明年1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

就在落地实施前夕,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冠脉支架带量采购落地使用的指导性政策文件《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 平台挂网、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医疗机构激励约束等配套措施,推动冠脉支架集采中选结果平稳落地实施。



尽管冠脉支架中选产品名单、价格均已公布,但诸如纳入集采产品(不限于冠脉支架)的企业是否能迅速回款、由医保基金来预付资金能否实现、患者会否有经推荐使用自费冠脉支架的情况等问题,成为企业、医院乃至患者多方关注的重点。

为此,《意见》给出4大配套措施保障支架国采落地。

1、没有中选的产品价格也要调整到同一水平,未来趋于统一。


平台挂网方面,要求按中选价格在各省级采购平台挂网。对于中选品种以外的冠脉支架,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将价格调整到合理水平。配送方面,要求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2、明确了对企业的预付比例和结清的时间


医保基金预付政策方面,要求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并要求医疗机构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3、患者整体付费结构将会更完善,非中选产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和调整策略


医保支付标准方面,明确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中选产品以外的冠脉支架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各地可根据实际交易价格合理设定医保支付标准高限。患者使用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高限的产品,原则上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同时两年时间内,逐步调整支付标准,使其不超过最高中选价。


4、对医疗机构强调“单列预算管理”和“结余留用


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医保资金节约部分,经考核按不高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的比例由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开展按病种(病组)等方式付费的地区,首年可不下调相应病种(病组)医保支付标准,以后按规则定期调整。


另外,高值医用耗材的手术费有望提升

接受冠脉支架植入手术的外地患者占比大、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现行价格明显低于全国中位价格和周边省份价格的省份,该意见指出,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冠脉支架植入手术价格。

自10月16日发布《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正式启动了全国层面的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工作以来,到昨日公布落地使用的指导性政策文件,短短两个月,整项带量采购工作一气呵成,充分彰显了国家推进耗材集中采购的决心。而随着这项工作的加快推进, 国家医保局所部署的高值医用耗材“闭环”治理格局也离最终完成更近了一步。

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曾这样明确高值采购的采购模式改革: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

随着国家和地方同时发力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原本占比最大的中间渠道利润将最先受到挤压,相关行业的商业模式也必将随之改变,生产企业将从原来的选择分销更多改为直销,推广、销售费用大幅降低,医疗机构的“灰色利益链”也得以被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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