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
其中对于药企来说,最关注的无疑就是震动行业的招标集采,无论从药品竞争格局,医保支付还是医药生态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现在第二轮全国集采已经明确提上2020年日程。根据通知要求:
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
根据采购联席会议在今年召开的一次会议纪要流出,明示2020年,更多品种将被纳入带量采购范畴。
第二轮国家集采明年开始,留给各个药企的窗口时间越来越短,那么第二轮集采会有哪些品种入选,哪些品种过评,哪些企业又要面临新一轮的价格厮杀呢?对此我们来全面解析下第二轮全国集采的标准及品种: